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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合同

新装修工厂开荒保洁合同

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20-03-27 13:48 点击量:

甲方: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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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电话:

传真号码: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络电话:

传真号码: 为保障甲方开业时有一个舒适干净、良好的开业环境,本着平等互利、责任明确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担甲方保洁开荒业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服务范围

乙方将负责位于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大街 之地上1-2层室内区域的保洁开荒服务工作,具体服务范围如下:一层样板间、大厅地面及室内外玻璃、二层地面及室内玻璃。

第二条 承接方式及验收标准

1、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采用包工包料(水电由甲方提供)、包税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包通过验收等方式,依据合同约定,承接清洁开荒服务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调整任何费用。

2、以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清洁开荒。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在服务范围内免费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现场办公和存放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及清洁物料。(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即时清理退还)

3、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以便乙方能按照合同的约定顺利进行正常的清洁工作。

4、在装饰施工队完全撤场时,监督施工队清理完开荒范围内的装饰垃圾。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开荒费用。

6、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甲方必须有专人陪同保洁开荒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发现设备设施有损坏的情况,当场登记确认。

(二)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清洁监管制度的规定,按本合同约定的具体标准保证清洁工作的质量水平,工作完成以甲方的验收合格为准,每个工作项目无论重做几次,必须得到甲方满意才能视为完成一个项目。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工,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2、负责提供服务范围内清洁工作必备的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和清洁物料,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员工应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示和监督,爱护甲方各种设施,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4、乙方应确保从事作业人员及其他员工的安全,并为其购买有效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若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对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及伤亡承担责任,负责追偿、投诉及赔偿等费用。

5、依本合同的约定聘用足够员工(不少于____人)进行工作,并对员工及清洁工作做出完善的管理。

6、乙方作业时间应进行必要的环保遮避措施,以避免其所使用的洗涤用品损害甲方在作业地点周围的绿化植物或其他物品。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7、教育属下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度,以保证属下员工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如因乙方属下员工原因引起不良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

8、接受并完成本合同内的有关保洁开荒工作。

9、乙方用于清洁的清洁剂等不得使用劣质产品,不得使用有异味、有害人体健康的清洁药水。

10、关于因乙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行业相关要求或乙方现场保洁人员行为失当导致对服务范围物品造成伤害、影响或不良后果的行为、纠纷、投诉、赔偿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发现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应主动及时通知甲方。 12、乙方所有员工行为准则必须符合本合同及附件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乙方员工素质(包括形象、态度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须认真执行。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

开荒总费用约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签订本合同后甲方需预付50%开荒费: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并于开荒完毕后立即付清余款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按期整改相关问题,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解决问题,并按发生的合理费用扣减清洁服务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八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4、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济南舜府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王洛然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 签约地:

日期: 日期:

附 件

附件一

龙发装饰清洁开荒服务标准

一、 公共区域清洁标准

(一) 室外部分

1、外立面玻璃上无水泥渍,无污迹,无水迹。

2、外墙周围无建筑垃圾、杂物、污迹、积水、青苔,无垃圾散发出的异味。

(二) 室内部分

1、楼层地面无杂物、污迹、水迹、泥沙。

2、楼层抛光砖或大理石墙壁上无积尘、指印、污迹,电梯门、防火门、水电表房门、消火栓、消防应急灯等设备设施或其它装饰物表面无污迹。

3、楼层窗户玻璃上无积尘、污迹、水迹,窗框、窗台及窗户沟槽内无明显污迹、灰尘。

4、楼层楼梯内墙壁、地脚线表面无污迹,楼梯扶手及扶手支架无明显污迹,梯间无垃圾散发出的异味。

5、大堂地砖或大理石地面、墙壁、大堂大门等表面无污迹、无水迹、无杂物。

二、 洗手间清洁标准

1、 坐厕、蹲厕、厕盖及厕体内外表面光洁,无污渍、无堵塞。

2、 墙身目视无积尘、污渍,水箱箱内无污垢,天花、灯饰、抽风口无积尘、污渍。

3、 地面无污渍、无水泥渍。

4、 尿兜表面光洁、无异味、无杂物。

5、 镜面无印渍、水渍,洗手盆、洁具洁净,隔墙板目视无灰尘、污渍。

6、 低位设施目视无积尘、污渍,墙漏漏口无沙泥、畅通。